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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当前位置:【56个民族】->鄂伦春族
 

    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、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呼玛、逊克、爱辉、嘉阴等县。“鄂伦春”一词有两种含义:“使用驯鹿的人”和“山岭上的人”。

  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,一般通用汉语文。信奉萨满教,崇拜自然物。

  新中国成立前,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,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,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。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,采集和捕鱼为辅。五十年代后,在政府的扶持下,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。

     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部的鄂伦春自治旗、扎兰 屯市、莫力达瓦旗、阿荣旗, 黑龙江省的塔河、呼玛、逊克、嘉荫县和黑河市。"鄂伦春"是民族自称,其含义有两种解释,一是 "住在山岭上的人们",二是"使用驯鹿的人们"。新中国成立后,统称为鄂伦春族。鄂伦春族信奉萨满教,崇拜自然物,有自己的语言 ,无文字。其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--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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